招聘9人1个岗位
正安县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遵义市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特面向全县各界公开选聘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正安县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选聘名额9名。
二、选聘范围
在正安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代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时间保障;
(三)其他能够满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求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曾被解聘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职务的;
(五)其他不适宜担任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的情形。
四、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客观、公正地记录和反映发现的涉嫌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问题;
(二)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三)向政府执法监督机构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应邀参加政府执法监督机构组织的会议、业务培训、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