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贵州师范大学源于1941年创建的“国立贵阳师范学院”,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1950年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4年由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85年正式定名为“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并获批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设立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跻身“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及教育部/国家外专局“111计划”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教育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2月6日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