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0个岗位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监督检查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相关工作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表中明确为面向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是指毕业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4年、2025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岗位表中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日最后一日。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界定和时间计算,详见附件3。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