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4人48个岗位
为进一步激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黔南州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聘)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黔南州决定2026年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开展招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黔南州2026年计划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黔南州2026年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兵源(生源)地或安置地为黔南州辖区内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
兵源地为应征入伍批准地,生源地为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2.在退出现役前,经过军队院校或非全日制高校培养且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
3.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未到录取高校报到入学的学生,或正在高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复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安心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2月2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对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