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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剑河县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招聘12人8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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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08:30-2026/11/6 17:00

为加强剑河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推进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岗人员12名,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信息

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或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剑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剑河县人民政府网。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剑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

(5)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相关材料;

(6)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并视为自动弃权。

(三)现场资格复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在剑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拟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报考岗位人员比例未达1:3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在剑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50%。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范围,在面试人员公示前,有拟入选但主动放弃参加面试的情形,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给予递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剑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成绩占50%。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环节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在本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八)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上报医院党委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察环节空缺岗位不再给予递补。


六、聘用审批及管理 

(一)公示。经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由医院人事科依次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院党委会议审定后办理录用手续。如公示过程中有反映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等情况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合同制(同工同酬)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合同制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工资待遇。合同制(同工同酬)人员待遇参照《剑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相关事宜的批复》文件要求具体实施;合同制人员按照《关于规范非备案制管理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文件要求具体实施。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229685(人事科办公室)

15185608187(陆承斌 人事科主任)

监督电话:0855-5221158

 

附件1

剑河县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类型

招聘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聘用待遇

其他

剑河县人民医院

01

专业技术岗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

纳入合同制人员管理(同工同酬)

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02

专业技术岗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麻醉学

纳入合同制人员管理(同工同酬)

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03

专业技术岗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纳入合同制人员管理(同工同酬)

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04

专业技术岗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医学美容)

纳入合同制人员管理(同工同酬)

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05

专业技术岗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中医学

纳入合同制人员管理(同工同酬)

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06

专业技术岗

从事中医药工作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中药学

纳入合同制人员管理

需取得中药师资格证书

07

专业技术岗

从事医学影像工作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医学影像技术

纳入合同制人员管理

需取得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师)资格证书

08

专业技术岗

从事护理工作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护理学、

助产学

纳入合同制人员管理

需取得护理学初级(士)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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