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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1名)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1名)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8 11:57-2026/8/4 11:57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州卫生健康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法律顾问的职责

(一)按照州卫生健康局要求提供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论证服务。

(二)协助州卫生健康局处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参与信访案件处置。

(三)参与州卫生健康局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文本的法律风险审查。

(四)对州卫生健康局制定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

(五)参与州卫生健康局重大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协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六)参与州卫生健康局处理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重大纠纷。

(七)协助州卫生健康局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八)根据州卫生健康局需要开展法律业务培训、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九)为州卫生健康局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开发及对外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十)按州卫生健康局要求提供其他临时性法律服务。


二、选聘对象和人数

主要在全州范围内遴选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担任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共1名,聘期一年。


三、选聘条件

聘用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服务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熟悉医疗卫生、健康促进、行政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州情、社情、民情和政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的法律顾问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应当未受过党纪处分;法学专家应当未受过所在单位的行政处分,律师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身体健康,有意愿参加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

(七)聘用期间,不得在医药领域任职,如担任董事、监事、股东及法律顾问等;不得接受与州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相关的行政相对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州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事项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八)受聘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


四、推荐和名单确定

(一)有关单位可以根据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外聘法律顾问候选人,填写《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律师还需经律师协会出具意见。推荐单位应当提交《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及候选人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二)州卫生健康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实务操作、业界权威、影响和个人职业操守等因素,确定聘用法律顾问名单,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法学专家可以个人名义签订,律师以所在律师事务所名义签订)。

(三)拟聘用法律顾问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决定聘任,聘期一年,签订聘任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推荐单位应当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参聘资格。

(二)推荐单位于2026年8月4日前,将《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及有关资料交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兴义市黄草街道向阳路二巷5号),也可通过线上报名方式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xnwjfgk@163.com。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9-3244550

附件: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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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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