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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第二幼儿园2026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安顺市第二幼儿园2026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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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引进优质教育人才,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求,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名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程序


按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三公开”(公开条件、程序、结果)制度,坚持面试与考察相结合,按以下程序开展:


1.公告发布:制定选调计划及公告(方案),明确选调条件;


2.报名审核:组织报名,严格开展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统一开展面试,确保公平公正;


4.体检考察: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及综合考察;


5.公示: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接受监督;


6.审批办结: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及调动手续。二、选调岗位及范围


选调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名。岗位等级在聘用时根据我园岗位设置空缺情况及拟选调人员职称情况确定,原则上聘用至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岗位(岗位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按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选调范围:安顺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办事公道,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备美术教学专长;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且不存在其他调动限制性情形;

7.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方案发布之日,即1986年10月9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8.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特长。

9.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距上次调动不足一年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参加过非法上访的。

10.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调,本人与安顺市实验中学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选调。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经园党支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市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安顺市第二幼儿园行政办完成报名。

1.报名材料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优质课获奖证书、课题结题证书、教学成果证书、荣誉表彰等)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

(3)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安顺市第二幼儿园2026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落款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前。

2.报名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安顺市第二幼儿园2026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信息和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伪造相关证件证明的,立即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已通过的环节均视为无效,且该结果为最终处理结果,不予复核。

(四)面试内容和方式

1.本次自主选调不设比例要求,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安顺市第二幼儿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严格落实保密、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面试成绩按要求在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面试采取试教+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及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

(2)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面试。面试顺序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序号,不得透露姓名等任何个人信息,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

(3)试教采用无生授课方式进行,考生根据统一指定的试教课题,在20分钟内面对考官授课。

(4)答辩环节在试教结束后进行,由考官围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岗位认知等现场提问,考生即时作答。

(6)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教占70%、答辩占30%,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选调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选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试教分数进行排名;如出现试讲成绩相同的情况进行加试。

2.面试工作由学校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现场综合考评,择优选调。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试教成绩按照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因自动放弃资格、考生本人原因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除不可抗力等法定特殊情形外,不再开展下一环节工作,选调岗位不再递补人员;若遇不可抗力等法定特殊情形,由安顺市第二幼儿园2026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教育局商市人社部门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方式。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

5.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专业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本方案“不得报考情形”所列情况之一的,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尚在影响期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其选调资格,实行一票否决。除不可抗力等法定特殊情形外,不再进入下一环节,选调岗位不再递补人员;若遇不可抗力等法定特殊情形,由安顺市第二幼儿园2026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方式。

(七)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安顺市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报安顺市教育局备案。

(八)报批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有关情况报安顺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市教育局按程序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执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须主动申请回避,不参与本次选调的相关工作;报考人员与学校领导、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应主动申报回避,未主动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2.严守政治纪律。选调工作过程中,所有人员均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考生,一旦违规违纪,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安顺市第二幼儿园2026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585331122(徐老师)

13985319288(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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