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202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就业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59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及期满就业服务等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4〕32号)要求,对2023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水城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服务期年度考核中获得1次及以上优秀档次的10名“三支一扶”人员,拟转聘为六盘水市水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水城区工作实际,现将转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转聘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水城区2023年度“三支一扶”人员转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转聘工作领导小组),转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结束后该工作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二、转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转聘对象
2023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六盘水市水城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服务期年度考核中获得1次及以上优秀档次的10名“三支一扶”人员。
四、转聘方式和程序
通过考察的方式转聘。经发布公告、“三支一扶”人员提出申请、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程序后报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转聘申请提交
转聘对象需于2025年12月12日前将转聘申请提交至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2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转聘资格。
六、体检
体检在转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