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驻校教官岗位人员实施方案-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事业单位-丹寨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丹寨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驻校教官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丹寨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驻校教官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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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0 -2026/8/2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升学生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及宿舍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维护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发展实际与工作需要,特制定本驻校教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把控人员准入关口,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透明、有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驻校男教官共计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和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无不良嗜好,无纹身,能够适应驻校工作和封闭/半封闭管理要求;

4.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

7.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8.退伍军人或军、警校毕业。

(二)优先录用条件

有驻校教官工作经验,或在部队服役期间有立功嘉奖,以及具有相关学校宿管、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纪律作风及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组织早、午、晚点名及宿舍内务检查;

2.承担学校军事训练、国防教育、安全演练及德育拓展训练活动;

3.制定并落实校园安全巡查计划,预防和处理学生内部矛盾冲突,及时化解纠纷;

4.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如学生突发疾病、打架斗殴、夜间应急等),做好应急响应与上报;

5.配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维护课堂秩序,矫正学生不良行为习惯;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安全管理及教育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所需材料必须原件扫描成图片打包发送至邮箱:951816066@qq.com。

3.资格审查: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测试

考核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1000米跑(男)、俯卧撑、引体向上等。体能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成绩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入围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应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若在后续各个招聘环节中出现问题而被取消应聘资格,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综合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个人征信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在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聘用与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实行一年一签,统一组织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1.薪资标准:参照学校外聘教师工资标准(新进招录正式在编人员实发工资+单位、个人承担“四险”)执行。

2.福利保障: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提供免费住宿;表现优异者续签合同时享有优先录用权。


七、组织保障与纪律要求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人事、安保、德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2.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须秉公办事,对违反纪律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285111727(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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