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湄潭县纪委县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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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2 08:30-2026/1/13 17:30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湄潭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湄潭县纪委县监委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 ,详见《湄潭县纪委县监委2025 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具有正式干部身份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 周岁及以下(1990114日及以后出生);

4.中共正式党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5.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涉及年限计算,若未作特别说明,均截至2026114 日。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程序进行。

()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112日至11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工作由湄潭县纪委县监委负责实施,具体步骤为:考生下载并如实填写《湄潭县纪委县监委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 附件2, 以下简称《报名表》,电脑填写后打印)一式2,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期间内提交。

考生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复印件(盖鲜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视同考生本人报名。

2.资格审核

在收到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考生。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考生资格不符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需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不足3:1,则按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

3.考生要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 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名人数大于30 人的,必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3:1比例以内(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 人的,可以不进行笔试,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 ,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 ,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 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1)采取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前)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2)采取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察

考察由湄潭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且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考察对象与考调计划 2:1 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继续按顺序顺延考察下一名考察对象;当考察合格人员达到选调计划后,不再考察后续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应当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严格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考察、提出考察合格人选等,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多种方式真实、准确、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相关情况,并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据实作出明确考察结论。实行考察责任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察人员责任。

()公示与调动

(http://www.meitan .gov.cn)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

四、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预留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导致错过考试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湄潭县纪委县监委商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256178(湄潭县纪委监委)

0851--24252710(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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