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漯河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组通〔2025〕10号)精神,经中共漯河市委统战部研究,结合实际,发布本公告。
一、人才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2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者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本科阶段,毕业于“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硕士研究生阶段,国境内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须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须入选2026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报考者应以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并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者应在报名前具备相应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学科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博士生、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5)“双一流”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第二轮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高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