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黄淮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89人2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31 -2026/1/4

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9名。


学校简介


黄淮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素有“豫州之腹地、天下之最中”之美称的河南省驻马店市,已有54年的办学历史,是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战略研究试点院校、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首届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单位。学校占地2760亩,设有18个二级学院,拥有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法学、农学、教育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在招本科专业59个。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30个。“土木工程教师团队”入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师发展中心获批为河南省首批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发规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黄淮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四)身体健康;


(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以后出生),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黄淮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其他注意事项与说明


(一)发布公告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黄淮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我校二级单位组织实施。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投递至二级单位邮箱(详见附件),简历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二级单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姓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二级单位负责。经我校二级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后,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4日。


(三)面试


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黄淮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科研经费、住房补贴、安家费等相关待遇。。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未尽事宜,由黄淮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285306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96—2853969(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职位表.xls


河南粉笔公众号
河南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