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通许县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2人、消防文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身份界定
本次招聘人员不占用专项编制,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法律与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及要求
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战斗员3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战斗员2人、消防文员1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3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战斗员2人
1、战斗员岗位,限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5cm以上。年龄18-28岁(199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之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摄影剪辑及体育特长生(篮球专业、田径专业等)优先聘用。具有消防救援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放宽至35岁(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消防文员1人
消防文员岗位,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28岁(199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之间出生),性别不限,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战斗员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助、岗位补助等组成,共计2500-4500元,随入队年限随年递增工资100元。担任正、副班长、驾驶员等职务,增发相应的岗位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