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0人2个岗位
为加强和提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依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经报上级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70名,为聘用合同制,从事灭火和消防救援工作。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50人,驾驶员岗位20人。
二、招录条件
(一)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服从统一分配和调动。
2、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格检查标准,无传染病、遗传病、慢性病;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裸视不低于4.6(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认定为合格)。
3、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4、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5、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所须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含)周岁以上、28(含)周岁以下。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消防救援工作亟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0(含)周岁。
3、曾在科技相关公司从事信息化工作1年以上或持有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2(含)周岁。
(三)驾驶员岗位所须条件
1、男性,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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