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1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位于白洋淀旁,古莲池畔,居京畿重地,毗雄安新区。学院是直属河北省教育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是省内首家独立建制的以信息技术教育为主的高职院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我校拟公开选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11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范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si.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http://zhaopin.hbsi.edu.cn),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6年3月10日起,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或2026年12月20日止。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测评考核环节;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测评考核时间、程序等事宜通过报名系统告知本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测评与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1.初试由学校各用人部门组成测评考核组,对其专业能力、学习工作经历、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初试满分100分,初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成绩在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公布。
2.复试开始前对复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试,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素质,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复试采用课程试讲的方式,由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组成不少于7人的考察小组,考察小组根据其个人履历、成果、面试和答辩情况,对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岗位匹配性等与岗位职能相关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复试成绩作为最终测评考核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考察、体检、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71357(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97782(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田老师
联系电话:0312-5971357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