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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派驻流域管理机构(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一批)

水利部派驻流域管理机构(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一批)

招聘4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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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12:00-2026/11/10 12:00
笔试时间
2026/11/21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派驻流域管理机构(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须同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符合水利部关于近亲属回避的相关规定。

6.报到时已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7.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8.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

2027年应届毕业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截止到2027年12月31日,除此以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11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水利部派驻流域管理机构(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7年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水利部派驻流域管理机构(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第一批)》(附件2)。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12:00至11月10日12:00。

2.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注册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填报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从业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4.各招聘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3年)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聘。如毕业院校不分设二级学科或自设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参加初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5.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取消招聘或核减招聘人数,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考单位均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环节。

1.初试:由水利部人事司统一组织、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具体实施,为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集中电子化考试方式,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2026年11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发布,请注意查询。

2.复试:复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试的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考生实际人数确认。复试前各招聘单位将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百分制)。参加复试人数不足5:1比例的,考生复试成绩需要达到70分(百分制)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根据各招聘岗位需要,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复试人员名单、具体形式及要求详见海委门户网站公告。

3.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六、体检和考察

1.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按初试成绩高低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环节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综合了解拟聘用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有不符合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经研究,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或取消招聘。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海委门户网站、海河水利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根据有关规定接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考生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2027年5月底前主动放弃或公示结果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商委人事处确定是否递补。递补考生参加体检和考察,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八、待遇

按照国家、水利部及海委有关政策执行。


九、咨询电话

1.各用人单位报考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7:00):

用人单位

联系人

考生咨询电话

引滦工程管理局

逯老师

022-51878363

水文局

姚老师

022-24103227

科技咨询中心

张老师

022-24103815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1-61948899(工作日8:30-17:00)

3.监督受理电话:022-2410226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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