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31人925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2026年衡水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1131名,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衡水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报名入口链接请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查询。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2月10日至2008年2月9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用人单位(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