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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7届校园招聘

雄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7届校园招聘

招聘7人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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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5 -2026/12/10

一、单位简介

雄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是雄安新区外向型经济产业发展的核心平台。公司以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为主要抓手,立足于雄安新区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秉承“高效率、优服务、低成本、少流程、严底线”的营商理念,定位为“园区开发运营商、外贸综合服务商、保税产业生态商、跨境贸易集成商”,全力打造雄安新区外向型经济新高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专业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雄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四、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正确认识和理解设立雄安新区的重大意义;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合作、激情奉献,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及核心价值观;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工作能力以及必要的任职资格等;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7.符合任职回避管理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或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出现严重亏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即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初审、综合素质测评、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请登录国聘网雄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页面进行报名。

2.报名网址:

https://www.iguopin.com/company/jobs?id=53249549594001788

3.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5日起接受网上报名,招满或2026年12月10日前报名截止。

4.报名要求:每人限填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需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单位、专业或职务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简历筛选及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应聘者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综合素质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综合素质测评,测评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具体时间及方式以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四)面试

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分两轮,采取半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2张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造成空额的,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岗位待遇

1.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机制和职级晋升机制;

2.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

3.享受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节日福利、员工食堂等完善的福利保障;

4.试用期转正后可享受雄安新区在子女教育、购房等方面的人才政策。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在招聘过程中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6.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雄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12-5619901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88006655

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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