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满足北辰区卫生事业发展和学科队伍建设的需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级人才及急需的紧缺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9日以后)。
上述报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等),以上证书均须于2025年12月9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