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20个岗位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33号)要求,为了弥补我院工作人员不足,优化创新团队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79年,为正局级、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农业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以及高新技术研究;开展农业农村宏观政策研究;开展农业应用技术的集成与创新,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及其他委托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涉及20个岗位,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申报岗位业务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例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20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