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202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宁夏-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编-固原市-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吴忠市-盐池县-银川市-永宁县-中卫市-2026-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202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202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招聘13人1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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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3 09:00-2026/11/10 18:00
笔试时间
2026/11/21 09:00-2026/11/21 11:00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以下简称宁夏气象局)决定公开招聘2027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夏气象局承担宁夏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区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宁夏气象局下设10个内设机构、6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市气象局、16个县(市、区)气象局。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宁夏气象部门2027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13名。具体岗位见《宁夏气象部门202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届高校毕业生除2027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外,还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持有空白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仅限于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目前已回国,未落实工作单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气象工作;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以《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7年版)》为准(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但不在《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7年版)》内的,结合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认定。应聘人员要以最高学历报名,报名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须持有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入职报到时,须提交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存在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有关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申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宁夏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nx.cma.gov.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nxpta.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3日9:00—11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注册报名。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在校成绩单(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诚信承诺书扫描件、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件等材料,以上材料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提交。报名时只能填报1个岗位(在宁夏气象局所列岗位中,多岗位报名按无效报名处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宁夏气象局人事处在11月12日前完成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并在宁夏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环节。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复审材料:应聘报名表(从气象人才招聘网上下载,须本人签字)、个人身份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在校成绩单原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诚信承诺书原件、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原件等材料。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2.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3.笔试。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公共基础+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艰苦边远地区或艰苦气象台站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岗位,以及市县级气象部门招聘气象类专业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岗位,报经宁夏气象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笔试。

4.面试。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宁夏气象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以实际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从应聘本岗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博士研究生的气象类专业岗位,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非气象类专业岗位,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在宁夏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长15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素养、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6.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直接面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7.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11月21日09:00-11:00

笔试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分项得分排序。

考察包含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环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初步定为本学期寒假期间在宁夏银川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宁夏气象局门户网站、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招聘优惠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招聘优惠政策

1.高层次人才补贴制度

根据宁夏气象局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关培养考核管理办法精神,按照年度专项考核等次高低发放。当年年度专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当年按4000元/月的标准发放;考核等次为良好的,当年按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考核等次为一般的,当年按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考核等次为差的或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当年不发放人才补贴。考核发放期为5年。

2.科研和项目启动资金

新入职博士研究生,可申报与所从事专业相符的科研项目,经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后,给予5-2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资金。

3.住房服务

提供5年免租金的一套住房(100平方米左右)。

4.职称岗位评聘

在报到当年开展职称评审时,评为高级工程师,转正后聘任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

5.奖学金制度

经申请签约后可获得2万元奖学金。

(二)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招聘优惠政策

到市、县级气象局就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经申请签约后可获得2万元的奖学金。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报名信息不实、提供虚假资料、作弊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应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实行网签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影响聘用及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优先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本岗位无合格递补人员,可从服从调剂、成绩合格、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调剂补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四)应聘人员须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

邮编:750002

联系电话:0951-5029845、0951-5029843

监督电话:0951-5029848

电子邮箱:nxqxrsc@163.com

宁夏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nx.cm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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