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3人38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3名,详见附件1《附件:河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下称《岗位列表》)。其中,教学科研岗位聘用人员入职后须先从事至少2年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已取得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能在相关网站查验。国(境)外取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为准。其中,学历学位证书上所标注的学历层次及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及专业(方向)一致。高校自设专业和国(境)外专业,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5.年龄要求:须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列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