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2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规定,现将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甘肃省有色地勘局)2026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主要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吉林大学、兰州大学、中南大学、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西北大学、河北地质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详见《甘肃省有色地勘局2026年校园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招聘岗位均为野外工作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诚实守信,热爱地质事业,甘于为甘肃建设服务奉献。
5.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留学归国、高校自设专业的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提供相应材料(留学归国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高校自设专业应聘人员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相近证明并附本人成绩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纳入招聘范围。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适应野外地勘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