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
甘肃省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
三支一扶招考

招聘1800人

报名时间
2026/06/15 09:00-2026/06/19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6/07/07 09:00-2026/07/11 09:30
笔试时间
2026/07/11 09:00-2026/07/11 11:00
成绩公布
2026/07/29左右

一、招募计划

2026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省选拔招募18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服务期2年。其中,支医岗位招募400名,其他岗位招募1400名。

二、招募对象

(一)普通高校2026年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2026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三)普通高校2024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

(四)2024年及以后年度退出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报考支医岗位。

三、招募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户籍在甘肃或高考时家庭户籍在甘肃;

3.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6.报考支医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为医学门类或医药卫生大类;

研究生学历专业必须符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必须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或《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必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医学门类或医药卫生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

7.报考其他岗位不限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以往从事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

(一)报考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报考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考试后愿意接受人社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禁止代为承诺行为。

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况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1.实际情况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

2.不属于招募对象或不符合招募条件;

3.资格审核时不能提交有关证件、说明等资料。

(二)报名时间

20266159:0061918:00

(三)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核,由报考人员对照招募对象和条件,自主填报个人信息报名。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色、白色或蓝色背景均可,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能修改。

3.填写报考信息。①“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可选择填报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6615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岗位;报考信息修改保存后,务必再次点击提交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确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及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仅保存报考信息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5.信息修改

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

修改流程: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向报考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修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61912:00,逾期不予受理。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州)人社部门汇总,由市(州)人社部门向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上报汇总后的修改申请,上报时间截止为202661916:00,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当地县(市、区)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各地应当引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其他报考岗位信息修改

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其他报考信息,如有填写错误,报考人员可点击填写报考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自行修改,一旦点击了修改按钮并保存后,必须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则报名不成功。

五、指标分解

指标采取因素分配法分解,主要依据各地报考人数、岗位需求数和三支一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兰州新区、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拔指标单列,由省人社厅负责分解下达。非单列县(市、区)指标由各市(州)负责分解下达。县(市、区)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指标由市(州)调配至其他县(市、区)相同岗位,考生参加调配县区考录和岗位分配。对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继续采取加分或单列选拔指标的办法给予倾斜照顾,加分不得超过3分,具体办法由相关市(州)根据本地实际研究确定。指标分解方案由各市(州)确定后在77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人社厅备案。

六、考试

(一)考试组织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团委、财政、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统筹实施好选拔招考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考试报名、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实施机构要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兰州新区考务组织工作由兰州市会同兰州新区负责实施。各级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为确保各类考试数据安全,请各市(州)人社局将负责三支一扶考务组织和成绩领取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留存备案,具体请填写《三支一扶考务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

(二)考场设置

全省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各市(州)要按照择优原则设置考点,考场必须为标准化考场。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应于624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6711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2.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6779:007119:30

打印流程: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进行打印。

注意: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个人准考证,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未携带《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考试或录取资格。

(五)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六)违纪处理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要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本次考试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因违纪或违反《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七)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2026729日左右

查询流程: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为三支一扶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切勿随意登录培训机构等虚假网站,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七、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初审名单。对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由县(市、区)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必须下载填写《甘肃省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各市(州)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地区可安排至市(州)综合性医院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报市(州)人社部门复审,复审内容重点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住院医师规培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准考证、体检结果等。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四)公示

市(州)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州)人社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地区、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进入公示环节后产生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取发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州)形成《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于817日前报省人社厅。省级统一发文录取。

八、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各市(州)人社部门和兰州新区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全体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市(州)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安排上岗

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基层急需技术服务人员可安排在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县(市、区)总数的30%。多渠道推荐三支一扶人员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三北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等基层重点项目,服务新型农业、林下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产业经营主体,从事就业社保、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在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历练成长。所有新招募人员应于9月初上岗服务,并同步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

九、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市(州)或县(市、区)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向各地拨付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16%6.1%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三支一扶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鼓励服务单位参照当地绩效考核实际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并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其食宿、体检、休假等。

(二)人员管理。各地要严格人员管理,关心重视成长。可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团干部、河(湖)长和林(场)长助理、农业服务站(所、中心)和供销社主任助理、科技特派员等,纳入基层水利服务、农技推广、林草资源管理等后备人才培养。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不得借调三支一扶人员到上级单位或其他部门帮助工作。允许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更新、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优惠政策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岗位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4.支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支持政策。

5.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6.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推动三支一扶计划与基层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衔接,在人才引进、选拔、培养、使用等方面加大支持。统筹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基层水利设施管护等重点项目,可把政治素质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村级两委班子后备力量进行培养使用。

十、工作要求

(一)有序推进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三支一扶计划对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意义,有序推动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选拔招募各环节工作,确保9月初新招募人员全部上岗服务。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政策宣传、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人员选拔、岗位分配、日常管理以及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数据报送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保障力度,安排必要工作和培训经费,及时拨付生活补贴等各项待遇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选拔招募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教育、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水利、林草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配合做好岗位安排、专业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选拔招募程序和有关考试纪律要求,强化市县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报名咨询、指标分解、考务实施、资格审核、体检公示、培训上岗、待遇落实等工作。建立健全招募考试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工作全程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报名条件、考试成绩、选拔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程序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各地要及时总结梳理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中的经验,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政策及实施成效,于1230日前将本年度三支一扶工作总结报送至省人社厅。

十一、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与市(州)人社部门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0931-8723159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0931-8948645

兰州市:0931-8487079

天水市:0938-8215762

嘉峪关市:0937-6789790

武威市:0935-2232560

金昌市:0935-8332933

酒泉市:0937-2618488

张掖市:0936-8360233

庆阳市:0934-8615524

平凉市:0933-8226225

白银市:0943-8246833

定西市:0932-8236520

陇南市:0939-8236221

临夏州:0930-6213722

甘南州:0941-8218899

兰州新区:0931-8259387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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