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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7年度面向中山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青海省2027年度面向中山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招聘490人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1/12 18:00-2026/11/13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6/12/7 09:00-2026/12/10 15:30
笔试时间
2026/12/10 15:00-2026/12/10 17:30

校内报名程序:


1.学生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纸质版《报名推荐表》(一式一份),提交电子版《报名汇总表》(见附件)至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审核。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内容审核与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推荐表》相应栏目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汇总《报名汇总表》打印一份在相应栏目加盖院系公章。


3.培养单位提交材料。请培养单位按照公告要求时间在工作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报名推荐表》、《报名汇总表》(培养单位加盖公章),地址:广州校区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4室;


(2)电子版材料:《报名汇总表》可编辑的Excel版和盖章扫描版发至公务云盘:https://pan.sysu.edu.cn/link/AA1D216E5435F74858A2865BCBF895D502,提取验证码:4321,文件夹命名:青海+培养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0-84112080)


附件:《报名汇总表》(青海)


附件:报名汇总表-青海.xlsx


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引进和储备优秀人才,推动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青海省2027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职位安排

本次选调分为定向选调和常规选调,两类选调同步进行,选调计划共490名。

(一)定向选调:面向46所国内部分高校(见附件)定向选调130名左右。安排到省直单位(含垂管)、市(州)直单位以及部分县(市、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工作。结合职位需求,重点选调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

(二)常规选调: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常规选调360名左右,其中面向省内部分高校选调180名。安排到全省县乡机关工作(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职位占60%以上)。

选调对象不含定向、委培、在职培养、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和独立院校、民办院校、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第二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学历毕业生,以及已签订省(区、市)选调生协议或已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拟录用人员的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除应当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三)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按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能够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经历。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和校级学生组织的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校级社团社长、副社长以及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学生干部任职须满1学年以上。

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干部等综合性表彰奖励(团体奖励除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一、二等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上述条件均须在报名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2000年1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7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11月及以后出生。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七)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中共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5.受过处分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学校推荐。

选调院校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级以上党组织提交个人申请,并如实填报青海省2027年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初审盖章,在校内(学院或班级)公示无异议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送交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推荐,在《推荐报名表》上盖章并转交考生后,由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凡经学校党组织推荐,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47.114.77.245/tip/,逐项确认报考信息,上传学校审核并盖章的《推荐报名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完整二维码)和党员身份、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材料图片(JPG格式,字迹、图像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星期四)18:00;

网上报名修改信息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星期五)18:00。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三)资格审查

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对推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系统中“报名成功”环节显示“查看”按钮的,即资格初审通过,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按照系统修改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2026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30,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所有考生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规范汉字)答卷,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的部分不计分。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30,分别在北京、上海、长沙、成都、西安、西宁6个考区设置考点同步开展笔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参加。笔试具体地点、时间、考场安排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所有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五)公开择岗和初定人选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排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同一选调职位代码内,符合职位要求、选调资格条件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择岗。择岗后列为拟选调初步人选,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生注意:择岗时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选调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牵头,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初次体检考生不需要缴纳体检费。

2.考察。实行全覆盖实地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采取多种形式,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成长经历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根据职位需要,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的重要参考。

3.资格复审。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向考察组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审核盖章的《推荐报名表》原件2份,A4纸张正反打印;

(2)毕业证、学位证或如期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职业资格证原件,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本公告第二条第五款“选调具备四项条件之一”明确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七)公示和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青海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为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提倡诚信报考、诚信守约,拟选调人选(含初步人选)如放弃选调,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九)调剂递补和补录

空缺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按同类选调专业、先研究生后本科生依次调剂递补,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

如出现按上述调剂递补办法,在专业、学历等方面还不能满足职位要求的情况,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实际,商用人单位另行确定调剂递补办法。

在选调职位信息公布前,选调单位确需新增选调计划的,经省委组织部核准,新增选调名额用于补录。

(十)录用审批

选调人选确定后,选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由青海省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生到岗后,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二)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选调到省直机关工作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选调到市级及以下机关工作的选调生到岗后,安排到基层实践锻炼(到村任职)2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

(四)选调生在青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选调到县乡机关工作的,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年(含试用期)、本科学历4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辞职或调往省外工作的,办理辞退手续,并退还安家费等相关费用。

(五)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请每位报考者严格按照选调要求,逐条阅读《报考指南》(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本公告由青海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附件:青海省2027年定向选调高校名单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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