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1人102个岗位
根据《酒泉市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酒泉市教育系统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共设置102个岗位,拟引进171人。其中:市直教育系统设置59个岗位,拟引进77人;各县(市、区)教育系统设置43个岗位,拟引进94人。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酒泉市市直教育系统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简表》(附件3)、《酒泉市县(市、区)教育系统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简表》(附件4),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对象
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以《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学历要求为准。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工作分配,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引进人员须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人员年龄应符合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6.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毕业院校排名须在2026年QS排名前100名以内,且所学专业与岗位设置专业一致。
7.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