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8人65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实现打造“佛山之心”的美好愿景,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将招聘新苗人才138名(事业编制教师,其中中职岗位9名,高中岗位24名,初中岗位46名,小学岗位5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参加新苗人才招聘的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国(境)外2025年、2026年毕业生(即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年龄要求为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3周岁(即198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8.专业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附件1)。专业是否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2)若报考人员所学本科或研究生(含海外学历学位)专业未包含在《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或提交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进行报考,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报考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