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考政府雇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15 09:00-2025/12/19 17:00
笔试时间
2025/12/24
根据《开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开府办〔2012〕15号)和《关于〈开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开人社〔2013〕9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名政府雇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职责
本次公开招考政府雇员岗位共1个,招考雇员1名。详见《2025年12月开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考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人民;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
4.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考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
注: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曾在我市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未满2年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等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于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