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满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经蓝坊镇党委、政府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专职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任务
(一)工作岗位:应急救援战斗员岗位2人。
(二)工作任务:专职应急救援队执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队执勤,承担辖区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抢救人员生命财产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普通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学历的男青年,退役军人优先,有技术专长(如持有B1、B2、A1、A2类驾驶证能够持证驾驶消防车、驾驶应急救援车辆、具有消防队伍和灭火救援工作经历)、部队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招聘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二)能够吃苦耐劳,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无影响执勤的各类疾病,服从镇党委、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管理。
(三)性别:男。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13日至2007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25%、-20%,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持有B1、B2、A1、A2驾驶证者、熟练驾驶手动档汽车优先录用(消防车辆、应急救援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六)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驾驶消防车技能、拥有消防队伍从业和灭火救援实操经验、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