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总园)招聘启事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总园)招聘启事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6 -2026/1/23 12:00

1.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是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于2021年9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学前教育集团。集团由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心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园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和成嘉业幼儿园组成。


集团秉承“循自然,共生长”的办园理念,致力于架构以生长为核心、以幼儿生活为基础、以活动体验为载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的生长性园本课程,培养具有多元视角、创新思维、探究精神的主动学习者。


2.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心幼儿园


(集团总园)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心幼儿园,作为坂田街道第一所公办幼儿园,创办于2015年9月,现为深圳市市一级幼儿园。


幼儿园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3501号,全园占地4000平方米,建筑占地3600平方米,户外占地2766平方米,办园规模12个班。


3.


副班教师1名


保育员2名


水电工1名


实习生1名


4.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5.


副班教师1名


(以下A、B类满足其一即可)


A类社会人员


1.本科及以上;


2.40周岁及以下;


3.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7.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者优先。


B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35周岁及以下;


3.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保育员2名


1.高中及以上,不限专业;


2.45周岁及以下;


3.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4.持有健康证;


5.有至少一学年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


6.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水电工1名


1.不限专业;


2.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3.持有电工证、健康证;


4.熟悉小型维修维护;


5.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实习生1名


1.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2.学前教育专业或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2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健康证;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6.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7.专业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注:本次招聘所有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6年春季学期,具体到岗时间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


6.


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上午12:00截止。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3);


(4)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5)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


请有意者将以上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合并为1个PDF文件,附件2额外提交excel版本。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投递至邮箱:btzxyey@lg.gov.cn,我们会有专人与您联系。面试时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咨询电话:0755-84506942马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2:0015:00-17:00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待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


1.面试通过后招聘单位将安排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7.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关参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身原因不能聘用,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我园将按考核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补录;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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