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8个岗位
根据《蕉岭县镇(村)公共服务中心(站)人员配置方案》(蕉委明电【2016】17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高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福岭村、矮岭村、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狮山村、徐溪村、高乾村和黄坑村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福岭村、矮岭村、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狮山村、徐溪村、高乾村和黄坑村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各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要求户籍在本村或常住在本村,关于户籍人口报名认定: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
(二)年龄为18至40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中共党员优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电脑操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人员;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工作职责。集中受理所在村的党建、卫生计育、社会保障、民政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做好辖区业务与镇级的流转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事项。
(二)上下班时间: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三)工作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五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