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4个岗位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能力,结合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需求,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共计45人。其中,灭火员36人,驾驶员6人,火场文书2人,通信员1人。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韶关市各基层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等任务(具体需求情况见附件1)。
02
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韶关市消防救援队伍;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职高、技校);
5.战斗员与通信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
6.驾驶员: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根据单位特定需求,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请自行联系报考单位);驾驶员需取得B2及以上驾驶资质,且地方驾照满一年(已过实习期);
7.身高165cm及以上(各县区要求会有一些区别);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9.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的优先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人员优先聘用;
2.具有临床和护理专业、网络通信、消防、汽修、电工、新闻、体育和无人机操作员等相关专业资质、经验或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其他单列的优先条件详见招聘需求表(附件1)。
(三)不得招聘的范围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