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3人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是一所公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现有南湖院区、下埔院区、仲恺院区、科研教学基地及金山院区(在建)。
为加强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医院人才需求和工作需要,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123名工作人员,属于我院编外合同制或见习员工。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一)见习员工不占用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我院见习员工相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按照我院见习规定执行,其中技师在我院的见习期为2年。见习期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医院考核后可聘为正式员工,实行合同制。
(二)合同制员工,不占用事业编制,薪酬待遇和相关福利按我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博士入职后可参加我院编制公开招聘,如成功录取可纳入编制管理。
(四)医院每年资助5-10个博士,享受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享受医院科研立项、著作、成果、专利等奖励。
(五)符合惠州市安家落户补贴政策的新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领惠州市人才补贴。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享受20万元安家补贴;45周岁以下博士后,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享受30万元安家补贴;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享受1万元落户补贴。具体以惠州市相关政策为准。
(六)我院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一次性住房补贴、人才周转房等,可与惠州市安家落户补贴叠加享受。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元,博士后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30万元。具体以我院高层次人才待遇相关规定为准。
(七)医院具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入职后表现优异者,可出国研修深造、国内进修学习,医院奖励在职人员后续学历(学位)攻读,有较完备的职称聘用、职务晋升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