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89人2个岗位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梅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岗位性质为监管辅助,协助民警执行看护勤务和开展巡逻防控等工作,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确定,需长时间封闭式管理、值守夜班。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梅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90年2月13日至2008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心脏病或其他急发性重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轮值夜班和节假日值班,能接受长时间封闭式管理;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