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清远市教研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清远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清远市教师发展中心(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教育技术中心)是清远市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开展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追踪和分析教育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教育决策提供支持;承担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地方课程研究;组织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实验,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及考试命题研究;承担全市教育科学规划及课题指南的编制;统筹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教育科研项目的研究及管理、专业指导、评价与推广;承担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研究工作;承担全市数字教育推广、应用研究工作;承担中小学德育课程与融合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广东省清远市教师发展中心(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教育技术中心)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