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2人2个岗位
为做好全县公安机关辅警的招录工作,加强辅警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阳山县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以下简称“辅警”),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阳山县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辅警32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阳山县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90年2月25日至2008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局直机构岗位的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在2026年2月24日前取得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职高、中技)学历;报考基层派出所岗位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职高、中技)学历。以高中学历应聘放宽岗位的人员,入职后三年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者不予续聘;
(五)具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以及熟悉基本的办公软件操作;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