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1人8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实现打造“佛山之心”的美好愿景,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招考公办中职、特教、中小学教师81名(事业单位编制,其中中职岗位6个,高中岗位2个,初中岗位23个,小学岗位50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人员: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博士学位;
(二)区外具有2年以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或民办学校在岗聘用教师;
(三)禅城区属地范围内,2025年12月3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办学校在岗临聘教师或民办学校在岗聘用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日以后出生)。禅城区属地范围内的公办学校在岗的临聘教师或具有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80年3月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8.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详见附件1);
9.专业相符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具体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专业相近
应聘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