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适应我校发展需要,满足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数学编外教师1名。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共招聘编外教师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下表:
二薪酬待遇
年薪约16.5万元/年,薪酬待遇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班主任补贴等另行计算。
三聘期
招聘岗位合同期详见以上岗位表。合同期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和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应届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毕业后未履约任教或履约任教期限未满的;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