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梅县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梅县区辖区内司法所。
三、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1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3.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4.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及矛盾纠纷分析化解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责任心、耐心和奉献精神,能适应基层工作需求。
5.其他要求: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二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政法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