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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农村集体出纳(文员)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农村集体出纳(文员)公告

招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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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4 09:30-2026/11/6 17:00

为规范完善我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社区)集体财务职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农村集体出纳(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4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6.符合《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7.报考人员须严格执行《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回避制度。

(二)岗位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类专业(包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有出纳工作经验或机关事业单位农村财务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11月6日,11月9日至11月10日(9:30-11:30;15:0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汕路八路333号新龙镇人民政府二楼205室。

3.报名资料:①《新龙镇农村集体财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②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③户口簿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④报名者认为能证明自己技能的其他材料;⑤本人签署的《回避关系承诺书》。

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及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根据各职位招聘数分别按以下条件进行:出纳(文员)岗,按不大于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条件,按各职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拟聘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体检报告(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用工体检,费用自理)。无犯罪记录、体检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可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针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或其他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拟聘岗位(或其他岗位)出现空缺的。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招聘的笔试、面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985954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30;14:00-17:00)。

附件:1.新龙镇农村集体财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回避关系承诺书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6年11月2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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