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和《中共封开县委办公室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开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封办函〔2024〕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县面向社会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批次乡村公益性岗位186个(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详见附件2,认定流程详见附件3)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自愿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
2.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年龄18-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
3.责任心强,长期在本村居住,具备从事护田员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2.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理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3.担任社区(行政村)“两委”成员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违规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其他不适宜参加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按岗位表(附件1)到对应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封开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4);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以及第2、3、5、6、7页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县人社部门负责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一)各镇(街道)汇总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报送至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肇庆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fengkai.gov.cn/zqfkrsj/gkmlpt/index)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每次合同或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录用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应聘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58-6663195、6661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