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8人30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要求,适应海珠区社区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化,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2022〕11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A岗
1.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非本市户籍的广州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居住证限制(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届广州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9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9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9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中级、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tzl/zyhzyzggg/zcwj_zc/zc/202111/t20211102_426565.html)为准。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广东省教育厅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
6.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8.能接受周六上午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B岗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9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