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5个岗位
广州美术学院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根据国家建设布局,于1953年组建于湖北武汉的专门美术院校,时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等院校相关系科和人员合并而成。首任校长为参加过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著名革命美术家胡一川,首任副校长为著名油画家杨秋人、著名国画家关山月和阳太阳。1958年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调整增设6个学位授权点;2024年获批2个学位授权点。目前学校共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艺术学、设计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美术与书法);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其中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艺术学、设计学、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美术与书法、设计、戏剧与影视、博物馆、风景园林、教育)。学校设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因工作需要,广州美术学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5人,其中协议年薪制人员4人、非固定编制人员6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管理岗位11人,专业技术岗位4人,合计15人。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26年1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
(一)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用人形式及薪酬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制,协议年薪制人员及非固定编制人员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与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我校工作,人事关系均不调入我校。聘用人员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广州美术学院非固定编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广州美术学院非固定编制工作人员薪酬分配试行办法》兑现相关待遇。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