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7个岗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培训合格,且选择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
(二)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7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社会人员:指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不限:指以上三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有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