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适应茂名市茂南区中医院医疗卫生事业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设高素质的医疗卫生队伍,进一步推动医院全面、均衡、优质、和谐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02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从事相关医疗专业技术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茂南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及解聘或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03报酬待遇
参照茂南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外人员待遇。
04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月13日17:30。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前往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17:30;
现场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区中医院。
(三)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须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报名表(须有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在签名栏内签名并填写日期)(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应届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需在复印件正面空白处签名确认真实有效);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2026年8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证书)。
3.资格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4.有效二代身份证。
5.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7.其他证明证书材料,如获奖荣誉证书、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
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按要求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四)考试形式
1.考试形式为面试+笔试。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职业认知、应急应变以及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05录取办法
成绩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60%+笔试40%=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公布成绩。
确定拟聘用人选。各岗位按总分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如有总分相同的两个人,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同一层次的,以考生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如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如面试主评委评分都相同的,则采用抽签办法确定。本次现场招聘除确定拟聘用人选外,不作递补。
06体检
由茂名市茂南区中医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自费体检。
07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茂南区中医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08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茂名市茂南区中医院公众号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2026年1月20日前提交全部办理入职所需的手续和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茂名市茂南中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人事科:0668-221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