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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公告

仁化县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公告

招聘6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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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6 09:00-2026/9/1 17:00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及《关于下达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开展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招募,聘用人员聘期2年。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一)招募岗位

仁化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

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募人数

全县共招募6人。


二、招募对象

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算起)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三、薪酬待遇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工资水平参照仁化县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标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四、招募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证);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持就业创业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募组织实施

招募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以下统称“招募单位”。


六、招募信息发布

通过仁化县人民政府网、“仁化发布”微信公众号、“仁化就业”微信小程序等发布公开招募公告。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26日9:00时至9月1日17: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rhxjczp2026)报名,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按照JPG格式上传到报名系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1.《仁化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报名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A4纸双面打印后签名扫描);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3.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

4.毕业证书;

5.户口簿;

6.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提供校级以上荣誉的证明材料;

7.中共党员的,提供最近一个月交纳党费的证明材料;

8.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五保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复印件、或县级主管部门开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认定证明、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


八、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在2026年8月26日9:00时至9月2日17:00时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报名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短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网、“仁化发布”微信公众号、“仁化就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公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提交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招募方式

(一)量化测评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照量化测评指标进行评分和排名(量化测评标准见附件2)。将困难高校毕业生、本地户籍、学历层次、在校期间获得荣誉、中共党员等五项作为测评标准,由招募单位确认得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入围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为1:3(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按量化测评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因评分相同造成并列的,均确认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考生的综合成绩=量化测评得分×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主评委评分相同的,由招募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考生成绩及时对外公布。


十、优先聘用原则

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择优聘用。

1.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等于招募职位人数,则资格审核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免于量化测评和面试,直接获得体检资格。

2.若资格审核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大于招募职位人数,则以量化测评得分排名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困难高校毕业生名单进行面试。

3.若资格审核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招募职位人数,则审核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全部获得体检资格,剩余招募职位,则面向其他高校毕业生按第九条(招募方式)规定确定。


十一、体检录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二)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

(三)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四)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募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由招募单位统筹安排。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聘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离职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补招或重新招募。同一岗位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697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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