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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丰县文化馆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2026年新丰县文化馆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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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4 08:30-2026/9/18 17:30

因工作需要,新丰县文化馆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1名社会购买人员,负责群众文艺活动策划、组织实施与现场执行;开展基层文艺辅导、惠民演出、文艺赛事开展等相关工作;承担本岗位业务相关简单文书综合处理,完成馆内交办的其他文化业务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年龄18-35周岁(即1991年9月11日至2008年9月11日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有良好的表达及沟通能力,工作细致、严谨;能适应下乡、夜间、节假日开展群众文化业务工作;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无任何违法犯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相同条件下,新丰本地户籍优先录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名资料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提交材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whg2253201@163.com(联系电话:0751-2253201)。

3.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相关报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夹重命名为:姓名+新丰县文化馆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材料,以邮件方式将所有材料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夹内相关材料按材料名称重命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诚信报名、诚信面试。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成绩,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对未携带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

(七)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三、工资待遇

参照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

面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若录用人员在一年内辞职,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视情况由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者经体检、政审和公示后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新丰县文化馆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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