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88人469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2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2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88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二)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三)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