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21个岗位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深圳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满足学校高水平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岗教职工23人,具体岗位见《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劳务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具体要求
(一)报考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1月5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或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对专业方向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