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95年9月,坐落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壆三路24号,开设22个教学班级,是宝安区教育局属下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23年9月宝安区实施集团化办园、创优联盟共同体发展办园模式,我园被确定为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核心园,开启1+2+N的集团化办园模式,同时被确定为宝安区第十五创优联盟的牵头园,联盟共由23所公民办幼儿园组成,秉承“和而不同,各美其美”办园思想,努力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公民办幼儿园抱团发展,充分发挥优质示范辐射作用,助力宝安学前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
招聘需求
现公开招聘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配班教师(短期)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岗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条件
1.配班教师(短期)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35岁以下(1991年1月23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含2年)公办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26日下午17:30为止。
2.报名材料
(1)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模板见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全中国教师网教资资格证书查询结果;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以“姓名+手机号+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szsjzxy@126.com邮箱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